【喜迎二十大】
■ 如期全面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累计投入资金125.94亿元
■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共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572个
10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的“奋进新征程·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十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重大政治责任,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八桂大地,推动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2016年,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持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决策部署;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2021年,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统筹协调,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由27个增加至51个,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自治区政府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作出具体安排,自治区政协全面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委员行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逐渐形成。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坚决有力。全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15个自治县(含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143.6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如期全面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进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区各族人民“三个共同愿景”之一,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纳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安全设施和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累计投入资金125.94亿元,在边境地区布局若干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推进“百企入边”行动,把边境地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带,建成“四个共同”边境文化长廊,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
聚焦重点工作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更加突出。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首创爱国主义教育品牌“国旗工程”,在村(屯)、社区建设一批“同心文化载体”,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广阔平台。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普及率达85.68%,排在西部地区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共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572个,其中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6个;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4个单位和8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记者 廖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