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周斌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今天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5位党的二十大代表,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主题与记者交流对话。
訚柏介绍说,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訚柏说,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原创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凝聚古今中外法治建设的思想精华,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
訚柏从政治、理论、实践、历史四个角度进一步介绍,政治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引。理论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历史性飞跃。实践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历史意义在于,
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及创新性发展。
訚柏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五项重要的成就: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截至今年9月底,现行有效法律有293件,行政法规有598件,地方性法规有13000余件。10年来,制定和修订了159部中央党内法规。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司法体制机制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司法机关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人均办案数量增长了20%,结案率上升了18%,一、二审裁判生效后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8%,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人权法治保障显著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訚柏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件事: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要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要以宪法为最高的法律规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严格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