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缓解多孩职工家庭购房压力,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同时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新政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特别提醒,新政明确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范围,支持政策仅适用于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灵活就业缴存人),不包含异地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
二孩、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三孩家庭首套房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万元
通知称,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新政缓解了我的购房资金压力,节省了贷款利息支出,为家人特别是孩子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得到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惠。”市民劳女士高兴地说。
【举例】
张先生为生育二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在南宁市无房。他购买首套住房,原本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2022年11月1日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李女士为生育三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在南宁市无房且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原本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2022年11月1日后,李女士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提高
提取额度在原来基础上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
在租房方面,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
【举例】
黄先生为生育二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符合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于2021年12月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2022年12月,黄先生办理租赁商品住房进行提取时,如需享受生育二孩家庭的租房提取支持政策,到前台提供其生育二孩的相关材料后,可提取的额度分段进行计算,具体额度为:
2022年1月至5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720元;
2022年6月至10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900元;
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度为1100元。
延伸阅读
南宁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释放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潜力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二套房可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
放宽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使用条件、优化现售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放宽同一自然年度内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作用,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释放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潜力,满足缴存人多样性的住房消费需求。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放宽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使用条件
为了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在南宁市购房的贷款支持力度,形成自愿缴存的内在动力,实现制度覆盖新市民、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拓展和延伸,本次政策调整放宽了灵活就业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是允许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提高缴存余额倍数至15倍,但不能超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举例】覃小姐为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余额为5万元,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18个月,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欲在南宁市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自住住房。按原先的贷款政策,由于灵活就业缴存人只可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李小姐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自住住房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后,李小姐可按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计算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优化现售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为了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管理中心在办理现售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业务风险,加大公积金贷款对现售商品房的支持力度,本次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现售商品房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允许借款申请人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即可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用等到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举例】赵先生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现售商品房,根据原业务流程,需房开企业将该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办至赵先生名下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业务流程后,赵先生获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即可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待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房开企业再为赵先生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至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放宽同一自然年度内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
据介绍,缴存人及配偶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情形的,可分别就不同的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种住房消费情形可申请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以同一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的应选择同一套住房。
【举例1】黄先生2022年已办理过A套住房还贷提取,2022年购买B套房后仍可申请购房提取。
【举例2】李小姐和方先生是夫妻,李小姐在2022年以A套房办理了还贷提取,方先生同年办理还贷提取的,也只能以A套房进行提取。
【举例3】张小姐于2022年7月办理A套房的还贷提取,2023年2月办理还贷提取时,提取期间的计算从2022年8月起算。
(南宁云—南宁晚报 记者凌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