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确定了拟入选的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据悉,广西拟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中,包括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平岩村、苍梧县六堡镇大中村、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百马村、大新县硕龙镇德天村、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北流市民安镇丰村;拟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中,包括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覃塘区覃塘街道、昭平县黄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