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电 (刘文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8日消息,日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其备案了缺陷汽车召回计划。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26日起,召回2019年6月13日至2021年1月29日生产的配置V6汽油发动机的进口奥迪Q7、Q8系列汽车,共计1835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燃油箱内燃油泵的金属件因刚性问题可能断裂,碎片会损坏燃油泵中的密封膜。这会导致燃油泵泵油不平顺或者无法泵油,造成发动机运转不平稳和/或发动机无法启动,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熄火、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3345辆。自2023年2月1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的部分EQA和EQB电动汽车,共计8078辆。
据了解,由于电动驱动模块制造偏差,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造成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导致车辆无法启动。另外,极端条件下,车辆的电动驱动模块输出功率会降低,存在安全隐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