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凶班主任”系网红,报警非“小题大做”

国内新闻|来源:新京报2022-11-07 11:00:10|网络编辑:刘艾

  近日,湖南永州一男子以“班主任”身份拍摄视频走红。视频中,该男子留着光头,眉毛黑浓,长相“霸气”,还穿皮衣、戴项链,语气又颇为拿捏,压迫感十足,被不少网友戏称“史上最凶班主任”。

  在该视频获得几百万点击,引发舆论关注后,视频发布者删除了视频,并在评论区中发布声明称,作品纯属虚构,初衷为宣传正能量,拒绝校园欺凌和学生手游。11月4日,永州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男子是网红,冒充教师拍视频,已报警。

  而对于当地教育部门报警,有网友赞成,认为就应该对这类假冒、歪曲教师形象的视频严肃对待;也有网友认为是“小题大做”,发布者已承认是虚构,视频已经下架,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追究,要有“娱乐精神”。

  这显然不是“小题大做”。恰恰相反,应该通过这一事件给视频制作者、发布者以及视频平台传递明确的信息,不能将虚构与纪实混为一谈。制作、发布扮演教师的视频可以,但是必须在视频中注明属于虚构、扮演,而不能把虚构的内容,包装为纪实视频。

  把虚构内容包装为纪实视频发布,显然属于“假冒”“伪造”违规行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短视频平台也有责任对视频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一些视频制作者、发布者,靠编造段子博眼球赚流量。

  这则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凶班主任”的视频,之所以获得几百万的点击量,不是因为其拍得有多好,而是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一名“真实的班主任”,进而产生好奇。

  模糊虚构与真实的边界,制作所谓真实生活视频,其身份和情节却都是虚构的,这是一些视频制作者博眼球、赚流量的“招数”,也是短视频乱象之一。

  因而,地方教育部门就此报警,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在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规范对短视频制作、发布的管理。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处理,有利于厘清虚构与纪实的边界,给视频制作、发布者上一课,并推进视频平台重视对短视频的分类管理,共同维护风清气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熊丙奇(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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