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国之大者”,加大办案力度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包括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下称“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
两年之后再次发布典型案例
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这两个领域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建立之初四大法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特别点出的领域,可以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早的法定“责任田”,必须坚决守好的“主阵地”。因此,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较早就注意总结各地办案经验,通过典型案例引领和推动国财国土领域工作开展。
2020年,最高检就曾发布过一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再次发布一批该领域典型案例,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指引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监督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守护人民群众家底,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顺利实施,助力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胡卫列说。
2021年,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国财国土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今年2月,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提出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市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的目标和具体要求。3月25日,最高检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视频督导会进行全面部署。此后,各地检察机关普遍加大了办案力度。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财领域案件7976件,同比上升59.65%;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457件,同比上升131.27%。这次发布这批典型案例,也是最高检今年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系列举措之一。
聚焦民生热点注重诉源治理
近年来,国家在财税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一批新税法,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追缴相关税款,并助力服务保障相关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由于税收协助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非法占用耕地涉税信息未移送、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不健全、税收征管协同不足等问题,切实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独特效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加强税源管控,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养老、低保、工伤等方面违规套取基金损害民利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扎实办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国财国土”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涉及经济、证券、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隐蔽性强、专业性强,不同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的可感可知,群众举报发现少,尤其需要创新、借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在办理涉税案件中,通过聘请专业审计师团队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弥补了专业领域知识技能储备不足的短板,提升了监督专业性和精准性,为检察机关有效督促税收征缴和防止国财流失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这批案例很多都是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胡卫列介绍,“国财国土”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情形,反映的是相关领域监督制度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这两个领域的案件政策性很强,有的是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中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寻求最佳办案效果。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对于水资源费改税新政推进中行政职能交叉,需多部门协作配合整改的公益难题,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作专题报告,帮助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提出解决问题对策,推动协同履职,既促进了当地水资源税收逐年增长,也赢得了相关行政机关的充分认同。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以及制发检察建议后仍不纠正的,检察机关迎难而上,跟进监督,必要时敢于提起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益保护。
在一定办案规模的基础上追求更高质效
胡卫列坦言,当前,“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从全国看,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对这两个领域的办案工作重视不够,不想办、不敢办、不会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国财国土”领域线索来源渠道有限、专业化要求程度高、调查手段不足、办案阻力大等问题也制约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持续加大对下督导力度,引导各地切实把政治建设融入‘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把最高检党组有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胡卫列进一步解释,上级检察院要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和阻力,带头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市级院要发挥主体作用,年内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全国市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并领办、督办几起典型案件。
“国财国土”两个领域办案工作有其特殊性,最高检特别强调要把质效放在优先位置,要求在有一定办案规模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办案质效。下一步,将着重引导各地把办理重大案件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引导各地通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监督带动整体办案,不断增强监督质效。同时,注重挖掘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可以以调研报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延伸办案效果,推动某一类事项、某一个行业、某一个领域的治理,完善国家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还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办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中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释放数字检察对法律监督质效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针对这两个领域业务能力欠缺的突出问题,第八检察厅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务培训,结合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邀请审计、税务、财政、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士及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进行线上、线下授课,帮助一线办案人员解决一些办案实务中的困难和问题。(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