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11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增强财政评审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区出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议制度,进一步保障评审项目参建单位的权益,保障财政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为有效解决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争议问题,会议制度规定项目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后需召开争议协调会,项目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各单位可独立提出解决争议问题的主张、理由和依据。针对财政评审重大疑难问题,会议制度规定按照专业匹配的原则,邀请行业专家召开论证会,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在评审过程中,结算项目必须召开项目汇报会,其他项目根据需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