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11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向北京红枫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枫鑫保险代理”)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北京红枫鑫保险代理存在三项异常经营状况:一是长期未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报送非现场监管数据,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查阅各项通知、风险提示等文件。二是截至目前,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202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三是职业责任保险的登记日期为2018月8月28日。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责令北京红枫鑫保险代理于2022年11月25日前提供2019年至2022年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情况、2021年至2022年缴纳监管费情况以及业务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