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近年来,桂林市不断深化漓江法治体系建设,推进执法监管机制体制改革,漓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曾经的漓江,游览竹筏缺乏统一有效管理,“黑筏”随处乱停、随意喊价,甚至会因此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王志铖始终记得多年前的这一幕,漓江“黑筏”经营者因不服管理,与执法队员发生了冲突。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王志铖:“拿着汽油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要浇到排筏上面,还是要浇到我们这些执法人员身上,或者浇到他们自己身上。我们是没有任何畏惧的,坚决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当年的游览排筏管理盲区让管理人员头疼不已,同时,不仅严重扰乱景区运营的游览秩序,也使得游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对此,桂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出了《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黑筏”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科学界定并制定了明确处罚标准。有了立法支持,执法队员对“黑筏”乱象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了漓江大圩至草坪段水域非法载客游览漓江的“黑筏”组织,旅游经营秩序有效改善。
桂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日升:“漓江生态保护必须依法进行,立法必须先行。也正是因为我们出台了一些列法规条例,为执法、司法部门依法保护漓江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引领和推动漓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
同时,桂林市还构建起法检、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协作机制。今年10月,有关部门就审理办结了一起漓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法院审判、检察监督的综合效能。
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李玉成:“公安、检察院、法院介入以后,我们可以放开执法,没有以前那种顾虑。”
2022年10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桂林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项目榜上有名。如今,漓江流域城市段洲岛、沿岸鱼餐馆及主要违法建筑物全部拆除;漓江、桃花江、青狮潭水库等重点水域网箱养鱼全部清理整治;漓江风景名胜区内18家采石场全部关停,零星盗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法治护航,让漓江更好地恢复了水清岸绿的优美生态。(记者 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