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烧镇痛类药品一盒难求 一些药店大幅提价捆绑销售
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药价违法行为
● 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药店看到,药店门口多排着长队伍,队伍进展缓慢,且很多购药者等来的都是“没有了”“缺货”等答复。电商平台已难寻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现货。有线上自营药房限量供应连花清瘟,上架即被抢购一空
● 有北京市民连跑6家实体药店购买连花清瘟,其中5家已经售罄,唯一有货的药店已经涨价至150元一盒。一些地方的药店将连花清瘟与其他药物捆绑销售,取名为“防疫套包”,价格从399元至888元不等
● 要加强舆论引导,避免公众恐慌性采购。监管部门加大线上线下的巡查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的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体系,达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曝光”,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行为
“连花清瘟、藿香正气、板蓝根、体温计、抗原试剂盒都没有了。”12月10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一药店门口,店员对着长长的队伍高声吆喝,“买这些医药用品的人,别排队了。”
话音刚落,人群里一阵唏嘘。有人掉头离去,有人准备再等等碰碰运气。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药店看到,药店门口多排着长队伍——几乎所有人都为四类药物(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和抗病毒药品)或抗原试剂盒而来。队伍进展缓慢,且很多购药者等来的都是“没有了”“缺货”“明天再来”等答复。
有人说,自己根据网络攻略或亲朋推荐的清单寻找目标药品,已经辗转多家药店,均无功而返;有人说,不想空手回去,只要药店有相似的四类药品,便买上几盒。
记者采访发现,随着各地防疫政策逐步细化优化,公众购买退烧药、抗原试剂盒等医药用品的需求激增,多地出现相关商品断货的现象,一些商家借机大幅提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发文规范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告诫相关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等,着重提及对哄抬连花清瘟药品价格进行核查处理。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相关经营者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涉嫌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亟须加强对涉疫医药用品的市场监管,建立“政府规范引导、行业诚实自律、公众参与监管”的监管体制机制,保障医药用品的质量、价格、供应以及流通。
囤药数量远超供给
线上线下普遍缺货
听到上述药店店员喊没货了,正在排队的北京市民贾先生有点慌。看到前面几个排队的散了,他赶紧跑上前去,请店员推荐几款有相似功效的药品。六七分钟后,店员拿着两大袋药品放在贾先生面前,告诉他哪一种是止咳化痰的、哪一种是缓解腹泻的、哪一种是提高免疫的。一结账,643元。
“有点无病乱投医的感觉。”贾先生拎着两大袋药自嘲道,“但家里有老人小孩,马虎不得,各种药都买点,有备无患。”
贾先生离开后,孙女士走上前咨询有无“布洛芬”,只听店员回复:“布洛芬早就没了,最近都没货了。所有退烧药都没货了。”颇为失望的孙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买布洛芬,她已经奔走10多家药店了。
据该药店店员介绍,因为网络上有新冠阳性患者称,患病后浑身酸痛,布洛芬的镇痛效果好,于是不少人开始抢购布洛芬,导致这款药物紧缺,近期补货也不容易。
记者连续多日走访数家实体药店发现,连花清瘟、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和抗原试剂盒等均已售罄,到货日期不定。被公众认为有“平替”效果的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蓝岑口服液等,在部分药店也已断货。此外,一些以前并未受到关注但这次被划入“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的药品,如氯雷他定、六神丸等,也出现了走货加快甚至在部分药店断货的现象。
许多药店因忙不过来,停止线上接单,优先满足到店需求;有些药店根据公众需求,将具有相似功效的四类药品打包销售,摆放在店门口,由公众扫码自行购买。
一些医院也面临缺货。北京市某三甲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天来配药的市民特别多,目前医院已经没有相关药品;北京市朝阳区某医院的连花清瘟颗粒12月9日下午在发热门诊出现断货,直到晚上才恢复供应。
除北京以外,记者电话联系湖南长沙、广东广州、四川成都、陕西延安、河南郑州等地多家药店和多位市民,均被告知,连花清瘟、布洛芬和抗原试剂盒在线下实体店很难买到。
线上购药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截至记者发稿时,电商平台已难寻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现货,部分仍能下单的或非内地版本药物,显示需要等待4至7天才能发货。京东自营药房目前对连花清瘟实行限量供应,每天上午10点和晚上8点各上架一次,上架即被抢购一空,每人每个月限购3盒。多款购物App“止痛镇痛用药榜”排名靠前的分别为不同品牌的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蒲地蓝消炎片,均显示“无货”。
一位电商从业者称,消费者出于各种心理囤药,购买数量远远超过日常市场供给,此类缺货状况可能需要一两周才能缓解,但目前物流没有全部恢复,能否及时补货至各地区是一个问题。
医药用品价格猛涨
不同平台差距较大
供不应求导致了涨价。
北京市民周先生在网上给孩子寻找一款解热镇痛类药物,他发现有网店对100ml*1瓶的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售价209.4元,而以前只需30元左右。此外,商家还悄悄提高了快递费,以前一般只需五六元,如今涨至20元。
“网红”药品连花清瘟的涨价情况备受关注。11月下旬,连花清瘟在经历缺货风波后,部分药店就进行了不同程度提价,有药店将以往约30元/盒的0.35g*48粒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至46元/盒,提价幅度超50%。如今,部分药店的提价幅度更大,不同平台、不同药房之间的价格差距也比较大。
以一盒0.35g*24粒的连花清瘟胶囊为例,某外卖App上不同药房的售价不同,最低12.25元,最高58元,但均显示“休息中”;某购物App上不同药房的单价则在14.8元至59.9元不等。
北京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12月7日,他在朝阳区和海淀区6家实体药店购买连花清瘟,其中5家已经售罄,唯一有货的药店已经涨价至150元一盒。
一些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类似乱象。记者注意到,有人在社群内出售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150元。
还有一些地方的药店将连花清瘟与其他药物捆绑销售,取名为“防疫套包”,价格从399元至888元不等。
除药品外,抗原试剂盒近期也出现大幅涨价。12月初以来,在各类电商卖家、团购小程序上,抗原试剂盒从以前常见的每份3元、4元涨至6元、7元。还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卖出了每份9元、10元的价格。
记者就涨价缘由采访多家药店店员和网购平台客服人员,对方大多称“涨价是无奈之举”,因为一些紧俏药品很难调到货,好不容易进到的药品也是高价货,进货时就已经涨价了,药店也没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某药店一名工作人员说,由于进货渠道不同,有的小药店被各级经销商层层加码,只能拿到高价药品,加上人力成本和运输成本,导致药价大幅上涨。
哄抬价格捆绑销售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部分市民出于对疫情蔓延的恐慌心理以及防范意识,‘囤药’以求心安或备不时之需,引发购药热潮,造成市面上药店、医院连花清瘟、布洛芬、藿香正气等药物缺货,且激增的需求导致部分渠道销售的连花清瘟等药品价格水涨船高。”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邓勇说。
他提出,部分药店存在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通过价格、销售等违法手段赚取高额利润等不良动机,涉嫌违反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
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对于部分药店存在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等行为,邓勇认为,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进行不合理的搭售,便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经营者在搭售商品时,要用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注意,否则即使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也属于违法行为。
“要加强舆论引导,避免公众恐慌性采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搭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给不良商贩可乘之机。”长期关注医药领域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说。
线上线下一体监管
提高产能满足需求
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提出“九不得”,其中六条与价格相关,包括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哄抬价格等。
对于哄抬价格,文件进一步解释称: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等。
12月10日,北京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案,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就此采访相关网购平台,对方回应称“会持续监测目前用户需求量大的医药用品价格情况,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商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欢迎大家共同监督”,并呼吁“市民理性购买”,无需焦虑,预计很快就会回归正常。
针对目前存在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乱象,邓勇建议,监管部门加大线上线下的巡查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行为。
“各部门应划清权责范围,提高协调能力和运作能力,制订长效行刑衔接联防联控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整合政务资源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所需的社会资源,打破或降低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各级市场监管及药监部门与公安、药监、卫生健康、工信等部门联合联动,发挥各自优势,从而提高涉疫物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严查重处药店或平台违法经营行为。”邓勇说。
他还提出应建立现代化的监管体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的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体系,利用网上药店交易监测机制,并协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等机构,促进监管体制的信息化、网络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和价格进行监测,达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曝光”的效果。
杜秀军从企业层面提出建议。他认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应充分发挥生产企业与市场的桥梁作用,帮助生产企业制订和落实生产计划,提高供给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药店应转变经营理念,以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来扩大影响力,从而提升药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还需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保网购药物及时送达消费者手中。
从消费者的角度,邓勇提醒公众谨慎规范用药,注意药物叠加使用的禁忌等,“除了连花清瘟胶囊,公众还可以选择其他中药方剂,服用具有疏风、清热、解毒、解表、化湿等功效类的中医药均有一定疗效。但像老年人、有基础疾病以及免疫力低下的患者,如果高热无法缓解,有明显呼吸急促、喘憋等情况,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记者 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