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北海首部非遗地方法律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北海市非遗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
目前,北海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25项、市级非遗项目56项,涵盖非遗十大门类。《条例》针对北海市非遗项目不同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潜力,根据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属性、特点以及存续状况,制定了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传承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的办法和措施。
《条例》还结合北海市实际,将合浦珠还民间传说、北海贝雕、合浦角雕等北海市知名度较高的非遗项目进行归类列举。对南珠文化、海丝文化、客家文化等非遗产资源丰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较好的特定区域实行强化区域性整体保护。
(记者 甘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