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发布】
12月14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主要从优化人员出行管理及核酸检测、风险人员健康管理、医疗卫生资源保障、边境疫情防控、各类会议活动管理措施等方面来落实“新十条”措施,更好便利群众生产生活。
其中,取消返桂来桂人员报备要求,不再开展“落地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须出示健康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不流调,不追阳,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单元门、小区门等。同时,强化医疗卫生保障,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应开尽开,每天接诊最大能力达4.4万人次,全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勇强:“为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自治区还投入13亿元,建设4个自治区级方舱医院和11个市级方舱医院,目前已建成床位1.7万张,(2022)年底预计可投入使用床位3.7万张,从目前来看,我们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是可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针对感冒退烧类药品需求比较大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涉疫物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自治区工信厅也已全力组织区内重点医药企业加大重点防疫药品的生产,加大市场供应力度和药品储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马义生:“现共储备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医疗防护用品等5大类价值3500万元的医疗物资。同时,我们督促各市县发挥8.9亿元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各市县的物资储备,保障地方药品供应。”
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逐渐由“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呼吁公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记者 熊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