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意识

汽车|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22-12-19 11:27:17|网络编辑:杨琪玉

  一些步行者、骑行者经历过类似遭遇:在路上步行或者骑车,一会上人行道,一会进入机动车道,一会路断了要过天桥,要是碰到雨雪天气,还得随时小心过往车辆溅起的泥水;久而久之,影响了人们选择步行、骑行等方式出行的积极性。

  造成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步行者、骑行者的路权不足。路权是什么?我们可以看一个场景:在一条城市道路上,车辆、行人往来不断。作为交通参与主体,行人、机动车司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都拥有使用与其需求相对应的部分公共道路交通资源的权利,这就是路权。这些权利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护。

  问题在于,如果一些交通参与主体伸张路权不合理、不正确,就容易引发矛盾。例如,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突然变窄甚至消失或塞满停放的汽车,都会影响步行和骑行安全。这其中既有汽车迅速增加、公共设施建设滞后等客观原因,更折射出用路人路权伸张不合理、路权意识不足。

  化解路权之争,需要科学合理建设新的公共设施,特别是加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近年来,许多地方加速构建慢行交通出行系统。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意识到,慢行交通不仅是一种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也是高品质、人性化公共空间的组成部分。下一步,要科学规划,优化各类交通资源配置。比如,慢行系统和城市主干道如何紧密结合;城市绿道、医院、学校、地铁等重点区域的慢行片区如何科学划定;老城区、狭窄路段的慢行系统如何破解空间不足难题;如何增设安全设施,为骑行者、步行者保驾护航……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各地着眼自身实际,在交通系统的“存量”改革和“增量”发展上做好平衡,切实增强慢行系统的环境友好性及对人们的吸引力。

  提升参与交通主体的路权意识。路权是公民权利平等、公平正义的体现和延伸,应当切实维护。比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用路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应遵循“分道行驶”的原则;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然而在现实中,一些用路人对进入汽车社会后的路权意识、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模糊且缺失,由此引发出不知道正确伸张自身合理路权或滥用路权的现象。

  尊重慢行、慢行优先,要从强化用路人路权意识做起。近年来,浙江杭州、陕西西安等城市大力开展“车让人”的文明推广;北京对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的司机进行处罚;很多地方提倡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养成文明用路习惯,“中国式过马路”大为减少……这些实践启示我们,提升路权意识需要综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政府部门引导和执法等多方面的教育引导,确保用路人了解交通法规,养成路权意识,并将其上升为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

  对一座城市来说,拥有一个舒适的慢行系统,让步行愉悦、骑行安全,不仅环保,也使沿街店铺有了人气。这道让人慢慢踱步、顺畅骑行的风景线,需要你我以正确的路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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