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旅栈业要落实“五必须”规定,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一经发现必将严惩。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在“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期间,持续加大对辖区行业部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辖区旅栈业,重点检查落实“五必须”情况,全面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其中,11家旅馆业因未落实“五必须”被警方查处。
民警检查宾馆前台服务员对“五必须”规定的了解情况
民警向旅馆前台了解登记信息情况
12月26日晚,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治安警察大队按照市局的有关部署,对辖区的宾馆是否落实未成年入住的“五必须”要求,开展治安检查。当检查到昆仑大道某酒店时,在前台发现,服务员未及时上传旅客入住的信息至治安网络系统,仅在酒店内部系统里面登记客人的身份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西特殊行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酒店存在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查处。
2022年12月06日11时许,兴宁分局民警在南梧路某招待所检查中,发现该招待所在2022年6月1日17时30分许,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联系、告知未成年人监护人入住情况。对违法嫌疑单位处以警告的处罚。
截止到2022年12月26日,兴宁分局共检查落实“五必须”旅馆247家,处罚未落实“五必须”旅馆业11家,责令整改0家;开展宣传培训15次,出动警力247人/次。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治安警察大队民警姚超明介绍,旅栈业违反“五必须”规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因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可能会通过宾馆从事诸如吸毒、卖淫、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还给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管控管理造成难度。未成年入住宾馆时,必须对未成年人进行咨询、了解身份信息,并向未成年人父母了解,是否知情,如存在不了解未成年人或可疑的情况,必须要打电话给辖区派所,由民警到现场核实身份,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
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
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
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记者 宁倩 实习生 韦正海 通讯员 颜诗琳 郑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