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倾力销售、朋友圈风靡的一款减肥药,竟然被检测出含有麻黄碱,吃了容易产生多种不良反应。近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万余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5月至12月间,李某、张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多名顾客在服用减肥药后出现了头晕、失眠、心跳加速、厌食等不良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该减肥药中含有麻黄碱,系我国法律规定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
该案移送道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在哈尔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道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解决了惩罚性赔偿金如何计算等办案难点。
庭审中,检察官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从诉前程序、被告适格、主观明知、公益损害事实、承担赔偿数额等方面分组出示证据。检察官还就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社会意义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二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二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食品经营者应以此案为戒,时刻把食品安全摆在首位。”应邀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表示。(记者张兴民 通讯员刘瑛汐 杨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