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主城区今年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请到规定区域
兔年春节临近,今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哪里可以燃放,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南宁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南宁市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划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的范围。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在特定的3个时间段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2022年1月26日,南宁市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22年1月27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今年,南宁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划定禁放区和限放区。市民如燃放烟花爆竹,还需遵守相关规定,到划定区域燃放,共同为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营造和谐春节出一份力。(黎兆齐)
特别提醒
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二)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三)“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任何时段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或在非允许时段内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