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2022年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并通报了一些案例。
【案例一】
广西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唐樾青山·翰府”楼盘广告,以“唐樾青山·翰府”楼盘2号楼到对面自治区林里苑作为参照测出至宽楼距186米,再与凤岭南其他楼盘的楼距作比较,并在广告中宣称“至宽186米楼距 冠压凤岭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南宁美丽焦点医疗美容门诊部
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美医美APP(*美容微整形平台)、*氧APP、*美APP等网络平台发布的多个医美广告内容均与其持有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审查证明号:(桂)医广〔2021〕第08-26-302号]样件不符,属于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同时,当事人发布医疗广告还涉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迷信内容、药物、医疗技术、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形象做证明、使用数据未标明出处等违法行为。2022年9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广西爱思特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伊婉®致柔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适用部位为“填充太阳穴、丰面颊、填充额头、全脸填充、丰唇珠、填泪沟、丰唇、填充苹果肌、垫眉弓、丰鼻基底、丰耳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适用范围不一致,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属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等规定。
同时,当事人发布广告还涉及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障等违法行为。2022年10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南宁贞韩植发技术有限公司南宁医疗美容诊所
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的LED电子屏上发布用于推广有关新技术的广告,循环播放宣传有效率的内容,且在其公司运营的“贞韩植发南宁美容皮肤科诊所”公众号中发布包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广告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6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广西百生中医诊疗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中医门诊部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一次见效,惊喜”“治疗一个月后头发恢复如初”“点晴术治疗后,张叔叔明显感觉到疼痛感减少”等内容。当事人利用真实的患者形象进行宣传,同时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有效率等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广西通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发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其1086云上通Pass平台,以手机信息形式向他人推送“通惠起亚年末回馈,机油买一送一……”等内容的广告,上述广告未经他人同意或请求,且没有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也未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七】
广西日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
用于广告宣传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宣传广告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图像,并配有“国家领导人关心光伏发展”等字样。国家领导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事人发布的广告配图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2年7月,横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八】
广西大都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该项目营销中心内部以及周边发布“一城五校 入住即入学”“一城五校 教育兑现”“一城五校全龄教育 现在买明年上学……孩子菁英成长无需等待”以及“学校已开学 入住就能读”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9月,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九】
南宁市西乡塘区思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鲁班路分公司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存在利用学员、老师现身宣传的视频作推荐证明、从用户评价中挑选好的评价进行刻意展示、以学员的培训效果作推荐证明”等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1月,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
南宁武鸣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印制并发放的商品房宣传册内装修示意图户型里画有围墙和入户大门,而实际交付给购房者时并没有建围墙和入户大门,实际交付商品房与户型宣传册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6月,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广西南宁芭芘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违法医疗美容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患者术前术后照片及以自己名义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宣传画,在新氧平台上发布的[硅胶隆鼻]和[鼻综合]两则广告标题均有“名医操刀、名医亲诊”等字眼,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6月,兴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广西名欧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化妆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某商城网店中销售化妆品美白祛斑霜套装,为了引流客户、方便客户咨询,使用含有“美白祛斑霜套装 雀斑黄褐斑妊娠斑晒斑淡化黑色素草本精华男女士素颜霜”等文字内容的标题,其中“黄褐斑、妊娠斑”均是皮肤病名称,属于医疗术语,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10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
广西睿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违法招商广告案
当事人在“**生活之家”的大型生鲜超市发布的招商广告含有“投资5万元,6年回本,净赚60万”“投资9万元,回报率超700%”“30万消费人群,低门槛高回报”以及“低投资,高收益,投资有保障”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文字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930记者
通讯员:陈冰、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