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全区民宗委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以及自治区重要决策部署精神,总结2022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就做好全区民族和宗教工作作出批示。
刘宁指出,过去一年,全区民宗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全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持续巩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起步之年。全区民宗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部署,拥抱时代、守正创新,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抓手,建好“四个家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打造“壮族三月三”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领域各项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推动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广西实践走深走实,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持续筑牢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生命线、幸福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民宗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格局,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突出抓好“三项计划·桂在行动”,突出“融”的实效,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机制,努力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大好局面上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对广西荣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代表进行了表彰。桂林、北海、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7市民宗委(局)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