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等。
会议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监督、代表、调研工作计划;听取了关于组织由广西选出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立法法修正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情况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