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22日披露,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松江区卫监所)对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的个人及未履行禁烟义务的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共计4400元(人民币,下同)。这也是上海首开“电子烟”罚单。
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本月6日起,松江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监、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为期两周的电子烟专项执法行动。
在此次电子烟专项执法行动中,松江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分别前往大型商圈、重点场所以及投诉较多的办公楼宇等禁烟场所,开展进驻式监督检查。据介绍,执法行动由两名卫生监督员、一名社区卫生辅助执法人员和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现场执法和监控探头调阅的模式,集中人力开展驻点巡查,实现现场巡查、违法查处和宣传科普的闭环监管效果。据统计,为期两周的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检查组共检查80户禁烟场所。其中,查处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且不听劝阻4人,罚款共计400元;查处禁止吸烟场所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的2户,罚款共计4000元。
通过监督员现场宣传和教育,被处罚的个人充分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不亚于传统烟草,长期吸入电子烟同样损害健康,而且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更是触及法律红线;场所负责人也认识到,未履行禁烟义务的严重性,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室内吸烟现象加强管理,共同创造一个无烟的休闲环境。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方面表示,下阶段将针对问题顽固的场所,继续加强日常监督频次,必要时采用技术手段实现精准执法。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将持续加强控烟工作的普法执法,多部门联合监管,全社会共同监督,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民众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包括电子烟),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携手打造健康无烟的城市家园。(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