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境内珠江流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广西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范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3月1日,“亮剑2023”——珠江流域禁渔同步执法行动主会场在梧州举行。现场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西江水生生物放流平台放流各类鱼苗约55万尾,拆解销毁19艘非法捕捞船舶及一批非法捕捞工具。
禁渔期首日,广西渔政部门开展了水上联合巡航执法行动,禁渔期间将实现执法常态化,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省、市、县交界水域的巡回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间,广西与云南、贵州、湖南、广东等省的江河分界点将设置相对固定的“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区”标识,坚决制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载客载货等违规行为。
自2011年以来,广西实施珠江流域禁渔制度(2018年起扩大到广西境内内陆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极大改善了珠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西江梧州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段成为珠江流域最大的广东鲂(俗称花扁)、鳡鱼天然产卵繁殖场。
(记者 张文卉 通讯员 李世英 杨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