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刘宁蓝天立鹿心社刘小明等参加
3月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在驻地召开小组会议,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刘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蓝天立,十三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广西代表团副团长刘小明等参加所在组审议。
代表们一致认为,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将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立法法修正草案突出加强党对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突出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突出改革和立法决策统一衔接,必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刘宁说,这次修改立法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立法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广西代表团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修改立法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修改内容,认真做好修正草案审议工作。立法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我们要坚决抓好学习宣传执行,确保得到有效实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蓝天立说,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吸收了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成果,立法体制机制更为健全,立法活动更加规范,突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宪法实施和监督,突出完善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统一制度机制,突出完善地方立法权限,赞同修正草案。全区政府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动立法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刘小明说,立法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彰显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充分彰显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立场、坚持依宪立法的根本原则、同步推进改革与法治的根本任务,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探索,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更好体现出立法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方春明说,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作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了行动指南。这一背景下对立法法作出修改,正当其时、非常必要。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方法论,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理,严谨周密,完全赞成。
房灵敏、周异决、董经纬、李海生、邓秀新、黄俊华、黄海龙、茅仲华等代表参加所在组审议。
记者 梁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