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越南大使馆发布关于前往中国旅客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越南|来源:中国侨网2023-03-14 15:19:16|网络编辑:罗娴子

中国侨网3月13日电 据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网站消息,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发展和便利人员往来需要,自2023年3月15日起(越南时间),允许搭乘自越南赴华直飞航班人员以抗原检测(包括用试剂盒自测)替代核酸检测。为便于旅客做好行前准备,驻越南使领馆更新了《自越南前往中国旅客疫情防控指南》(附后),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以免影响行程。

自越南前往中国旅客疫情防控指南

一、远端检测: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或自行使用抗原试剂盒进行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赴华,结果阳性者请在转阴后赴华。

二、海关申报:取得检测阴性结果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掌上海关APP或网页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进行申报。

三、航空公司无需查验登机前核酸检测证明及抗原检测结果。

四、机上防疫:请在乘机过程中坚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染疫风险。

五、入境检疫: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海关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并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按照告知书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进入社会面。

六、属地防疫:旅客入境后应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