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批复
标志开工建设应具备的条件取得重要进展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映 通讯员/骆远柱)近日,水利部以《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正式批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标志着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应具备的条件取得又一重要进展。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建设,可长远解决环北部湾广西区域水资源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匹配问题,形成多水源供水保障格局,为发展农业灌溉、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自治区水利厅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快推进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成立工作专班,靠前服务,协调推动工程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等各专题要件报审报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阶段,自治区水利厅指导方案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标准和编报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保障方案合规性,为后续顺利通过审查打下基础。在方案咨询期间,自治区水利厅指导方案编制单位就可研阶段存在问题积极与专家沟通,提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减少正式审查后的方案修改时间,并指导项目法人按照水利部审查要求,向工程涉及各市、县(区)征求弃渣场选址意见,取得同意确认意见,为方案尽快获批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