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直播带货?No!

法治|来源:检察日报2023-04-06 17:57:29|网络编辑:王琳

  本报讯(通讯员潘志凡 金玮菁)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便捷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出现了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等社会问题。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案件开展“回头看”,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送法进企业,督促商家、直播平台和监管机关切实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确保直播内容合法合规。

  2022年初,一条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带货的线索,引起宝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的注意。在直播间里,主播身边有一名约10岁的男孩正在协助带货。他时而向主播提示互动信息,时而老到地介绍货品,“超级大爆米花,有藤椒、奶油、焦糖三种口味……”

  对此,办案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浏览该平台的直播回放,发现在当天60分钟的直播时长中,未成年人带货长达40分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直播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账号的注册审核管理,及时告知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否则需承担主体责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承担监管失职责任。

  随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该网络直播平台,要求下架相关视频回放内容,并对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对注册商户的告知义务,对商户就相关法律法规做严格触达培训;及时下架涉案未成年人相关视频,完善审核人员轮班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等。

  为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宝山区检察院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从意识、能力、措施三方面强化工作,携手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两份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平台和职能部门均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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