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月三”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300%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2023-04-20 11:17:53|网络编辑:杨琪玉

“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工资报酬怎么支付?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西印发《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通知,明确4月22日—23日为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应该拿到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相关通知,“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22日(三月初三、星期六)至23日(三月初四、星期日),21日(星期五)调休,共放假3天。

4月22日至23日为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应该拿到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4月21日调整为周休息日,如果执行5天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了这天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或者是实行轮班制、倒班制等的用人单位约定的周休息日,安排了工作又不给予补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200%加班工资。(记者 彭媛媛)

\

通知截图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