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被抓后供出7起拐卖案续:一审法院变为中院

法治|来源:澎湃新闻2023-04-25 09:42:45|网络编辑:杨琪玉

  4月24日晚,澎湃新闻从被拐二十多年后寻亲成功女子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当日,他接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承办法官电话,对方告知余某某拐卖儿童一案已经由该院退回至南明区检察院,后期将由南明区检察院移送至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前,杨妞花的代理律师认为,余某某案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情况,为此,他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移送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花被人贩子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直至2021年,杨妞花才通过网络找到自己的亲人。2022年,她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某某抓获。

  余某某曾在2004年拐卖两名儿童,当年被抓后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在此次的案件中,余某某供述,包括杨妞花被拐案在内,在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不足4年的时间里,她曾作案7起、拐卖8名儿童,其中一起是拐走兄弟两人。王文广介绍,此次检方起诉的这7起犯罪事实共同之处在于,余某某从贵州、重庆拐骗儿童后,将他们全部带至河北邯郸,再通过王某付等人居间介绍,卖给当地村民,从中获利。今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王文广认为,余某某被指控拐卖8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鉴于这种情况,南明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他于4月1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该案移送贵阳市中院审理。与此同时,他还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余某某赔偿各项损失790余万元。

  王文广介绍,4月24日,他接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承办法官电话,法官告知他,余某某拐卖儿童一案已经由该院退回至南明区检察院,后期将由南明区检察院移送至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届时,将由贵阳市中院通知其后续事宜。“这也就意味着,法院采纳了我们的申请,本案一审将在贵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王文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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