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日报2023-05-12 08:44:14|网络编辑:刘艾

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进驻时间为20天,期间7个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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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本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5月9—11日,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动员会分别在南宁市、北海市和防城港市等7市召开,第二轮第一批7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了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本轮督察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动减污降碳优生态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着力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进驻动员会上,被督察对象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人员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组别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被督察对象

南宁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玉林市

来宾市

崇左市

进驻时间

5月10—29日

5月10—29日

5月10—29日

5月11—30日

5月10—29日

5月10—29日

5月9—28日

值班电话

0771-5575119

0779-2239756

0770-2830153

0777-3236026

0775-2331274

0772-4288307

0771-7920807

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A068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A019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A150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A165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A192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A003号邮政信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A025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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