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幸福生活】
北海:多举措打造“文明之城、好人之城”
“到达目的地了,您下车时别忘了拿完行李。”
“谢谢您,师傅。”
5月4日下午,北海“的姐”陈少清送完最后一拨客人后就收车了。这是她和乘客之间说得最多的对话。“客人彬彬有礼,也让我备感温暖。”陈少清说。
陈少清是北海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每天驾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从业16年来,她共拾到并归还乘客价值6万多元的现金和物品。由于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她先后荣获自治区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最美出租汽车司机”、中国好人等荣誉。
人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因好人而有温度,因文明而有高度。近年来,北海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北海市民文明行为30条》《北海市民公约(修订版)》《北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规章制度,把打造“文明之城、好人之城”作为创城的品牌工程来抓,多措并举培育好人,让凡人善举遍地开花。
“打造行业特色亮点,提升文明软实力。”北海市文明办主任张春芳介绍,该市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在全市设置特色道旗、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等载体,打造公益宣传风景线,让文明种子在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心里生根发芽。
与此同时,北海还打出“志愿服务+文艺惠民”组合拳,深入开展“创城有我 志愿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一批志愿服务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志愿服务队伍达3530支,注册志愿者39万余名,每年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达1.9万多场次,志愿服务活动蔚然成风。
此外,北海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举办道德模范故事汇巡演,开设道德讲堂377个,181名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成为文明实践理论宣讲人,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北海市2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9人荣获自治区道德模范,21人荣获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17人被评为“中国好人”。(记者 蓝永前 通讯员 樊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