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一名女子在网络吐槽她的孩子因感冒到上海一家连锁药店买药,结果被对方配了824.8元的感冒药,她质疑药店过量开药。25日,涉事药店称,目前总部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合庆市场监督管理所回应称,已经从网络上关注到此事,具体情况还在核实当中,现场已有工作人员正在处理。(6月26日《燕赵都市报》)
面对质疑,涉事药店表示,这些药执行“统一定价”,药店没有乱定价。然而,在此次事件中,药价只是次要问题,药品是否适当、药店有没有过度推销,才是关键所在。假如患者被超量使用非必需或作用甚微的药品,即使药价再公道,也是错误的。这次药店用的药为羧甲司坦口服溶液、宣肺止嗽合剂、蓝芩颗粒,这些都属于辅助类药品,而在医院里,这类药品的使用量受到了严格限制。
用药合理性属于医疗技术问题,而药价高低则属于市场管理范畴。这也意味着这件事应该首先关注用药是否合理,其次才是药价是否存在虚高的问题。药店首先针对药价进行回应,一方面有转移问题焦点之嫌,另一方面则暴露出目前在药店监督方面存在的短板,即药价监督简单易行,医疗技术监督不够完善。要监督药店是否在医疗技术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并投入一定的技术力量。当前对药店的监督,通常局限于市场管理层面,技术监督既缺能力又缺规则。
假如医院的医生想要给患者开出大量的辅助类药品,首先就得想一想,这些药是否上了重点监管名单,处方是否会被定性为“大处方”(超常处方,无适应症用药),并且会担心,如此开药若形成习惯,“药占比”(病人看病的过程中,买药的花费占总花费的比例)等指标会不会有突破的风险。此外,医生还会担心药师和科室主任可能会提出异议,同行也可能看低自己的品德与能力。也就是说,在医院里,对医生用药已形成一套完善的技术监督体系,这些能够防止医生开出过量的药品。
但在药店里,这样的技术监督显得不够充分。药店既不能像医院那样形成同行互相监督,也无法组成一支技术监督队伍,履行病历质量评估和处方点评等日常技术监督。此外,药店的主业就是卖药,这也导致“大处方”和药品营销现象容易在药店里出现。
药店技术监督缺乏导致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过去在药店购药极少涉及报销,通常只能自费或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不过,随着医改的深入和医保福利的提升,药店购药可同等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到那时,药店的“大处方”和药品营销行为,不仅让患者服用更多无用之药,而且存在经由药店来骗取医保基金的风险。在医保福利不断增加的当下,强化药店的技术监督已成当务之急。
当药店出现“孩子感冒被开800元药”等可疑现象时,监督不能仅仅局限于药品价格是否公道,而是应将焦点转到处方合理性等技术层面。现场执法的人员也不应仅仅是市场监管人员,更包括医学和药学方面的技术人员。医院负责质控的内设组织、医保部门的基金智能审核系统等,都可照搬或涵盖到药店。这些增强药店技术监督能力的举措,都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