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2023年第一号总林长令
推动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本报南宁讯 (记者/袁琳 通讯员/李晓轩)近日,广西发布2023年第一号总林长令,要求全区各级林长进一步加强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该令要求全区各级林长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本地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推动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扛起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
突出以防为主,做好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牢固树立林草湿资源保护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统筹抓好林草湿资源保护督查督导,持续组织好林长巡林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好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作为及时发现问题的直接有力举措,按时高质量完成国家、自治区下发图斑调查核实工作,持续从源头上防范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
加强统筹协调,坚决依法查处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要持续释放“严起来”的信号,着力构建林业、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联合监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完善受案立案、线索通报、行刑衔接制度,切实形成监管查处合力。全面查处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案件,重点排查涉及公益林、天然林、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地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打击,确保季度案件查结、年度案件发生量显著下降。
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涉林草湿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加强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问题整改,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整改任务销号清零管理。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森林督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自治区原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相关问题整改,以扎实整改成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