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安排立法工作计划项目39件,其中当年完成项目8件,预备项目31件。
据介绍,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拟研究论证制定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促进糖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拟研究论证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专利条例、著作权管理条例、税收保障条例。
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拟研究论证修订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拟研究论证制定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广西)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节水用水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拟研究论证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拟研究论证制定自建房安全管理条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条例、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地震预警管理条例;拟研究论证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拟研究论证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慈善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拟研究论证修订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抓紧做好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的物业管理条例、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储备粮管理办法、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助推社会高效治理,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廖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