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蚌埠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以上 (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调整为70万元,自2023年7月21日起执行。
7月21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蚌埠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以上 (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调整为70万元,自2023年7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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