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去的游泳池卫生达标吗?南宁要求每两小时对水质进行自检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3-07-26 15:18:51|网络编辑:杨琪玉

炎炎夏日,游泳场所成为大家消暑纳凉的首选之地,但游泳池的水质是否达标,成为广大群众热切关心的话题。

目前,南宁市区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馆共有332家,其中市本级监管153家。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从2023年6月8日开始对南宁市辖区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进行了游泳池水水质抽检工作。游泳场馆卫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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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每两个小时

对泳池水质进行一次自检

7月25日,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5号的丽紫欢乐水世界等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质抽检工作,并邀请媒体一同体验和了解监督检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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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口处,卫生执法人员首先查看了医疗救护点的设置情况,进入水世界前,服务人员会在入口处查看入园游客的眼睛和皮肤状况。入口处还张贴了提示:“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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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信息公告栏中,卫生执法人员逐项进行了仔细查看,要求游泳池管理者要让水质保持在卫生标准之内,每两个小时对游泳池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自测的数值进行公示,包括余氯的含量、水温、PH值等等,市民在入园游泳前就能查看所在泳池的主要水质指标。卫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丽紫欢乐水世界的水质信息停留在上一天,要求园区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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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卫生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人员又来到泳池边,准备对泳池里的水质进行现场取样化验。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二级主任科员叶志亮介绍,本次检测主要是检测水中的游离性余氯的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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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对泳池进行水样采样

只见检测人员拿出一个空瓶,从泳池中取样,再在样本中加入试剂,随后将样本放在检测仪上,检测结果显示,余氯含量为0.75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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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志亮介绍,“余氯”是反映泳池消毒能力的一个关键指标,国标要求余氯值要达到0.3-1.0毫克/升,本次检测符合要求。“如果消毒剂浓度过低,对泳池的消毒杀菌效果会不佳,容易导致传染病的传播。但如果浓度过高,超过1.0,会对人体的黏膜组织和皮肤产生刺激作用,我们要求所有的游泳场馆管理方每两个小时对泳池水质进行一次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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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监督检查了200多家

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

“截至7月25日,已经监督检查了200多家,从目前检查情况看,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严格督促整改,目前共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涉及7家游泳场馆,有些是因为没有定期开展自检,有些是因为部分设施不开放使用,有些是水质不达标。现抽检任务仍在持续进行中。”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四级调研员何秋玲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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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四级调研员 何秋玲

对南宁市辖区游泳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卫生执法人员检查了各游泳场馆的卫生信息公示和水质自检公示情况,重点对池水净化消毒设备、池水余氯监测设备、浸脚池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效果,使用消毒产品的证件,池水处理消毒、监测情况,公共场所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同时,要求游泳场馆加强对游泳者的健康管理,禁止皮肤病、结膜炎等可能通过游泳传播的传染病顾客入池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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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水质检测

结果将在官网公布

据悉,这次专项检查与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相结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开放的游泳场馆100%进行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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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卫生相关问题

可向12345投诉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近期对群众反映的3起游泳场馆卫生管理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市民如果发现游泳场馆卫生管理不到位、水质差或无证经营等卫生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泳池场所卫生问题投诉电话:12345。

如何快捷了解泳池水质?

“一看二辨三闻”

就如何简易判断泳池里的水质是否合格,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做出提醒。

一看。看游泳场馆卫生许可证、卫生量化等级、水质检测报告及自检结果公示是否齐全。看水质是否清澈透明、无色,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等。

二辨。即辨“脸谱”,要选择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场馆进行消费。近年来,卫生监督部门已通过对游泳场馆的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了游泳场馆的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评级结果分别以“笑脸”“平脸”“苦脸”等脸谱来表示,脸谱应在游泳场馆明显位置向消费者公示。

三闻。如果水中“漂白粉”气味浓烈呛人,最好先别下水游泳。根据卫生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须在游泳池水中投放适量的含氯消毒剂来消毒水质、预防疾病传播,但过量的含氯消费剂,会对人的皮肤、粘膜等有刺激作用,引起皮肤不适症状。

入水游泳

做到“两要五不要”

游泳场馆是公共场所,水质卫生需要每一位游泳者共同维护。因此,希望游泳者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做到“两要五不要”。

一要:进入泳池前要淋浴全身,冲洗干净汗液、毛发并穿戴好干净的游泳衣帽,经过强制浸脚消毒池方可进入泳池。

二要:游泳后要尽快淋浴洗澡,及时去除可能残存在身上的污垢、细菌及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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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游泳时不要在游泳区域洗浴、吐痰、便溺。

二不要:患有禁泳疾患(如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皮肤癣疹、中耳炎、手足口病等)和其他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时,或皮肤有感染或有伤口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不到公共泳池游泳。

三不要:在“红眼病”等疾病流行阶段,应尽量少去或不去公共游泳场馆游泳。

四不要:高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妇女生理期不要游泳;空腹、酒后不要游泳。

五不要:不要使用公用毛巾和租用公用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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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来啦!

水质卫生小贴士

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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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持续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监管与评审,指导一批游泳场所提升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建成A级、B级卫生安全示范单位,成为行业规范示范点,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切实提高全市游泳场所的卫生水平。目前,南宁市区卫生信誉度等级为A级和B级的游泳场所共23家。名单如下:

2023年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A、B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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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娜/通讯员:周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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