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3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罗海山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