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有所居,托起新市民的安居梦
我省已建超10万套(间)保障租赁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托起人们的安居梦。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基本建成8.96万套(间)。据省住建厅统计,截至8月底,全省共实现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4.96万套(间)、基本建成10.12万套(间),分别完成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的99.73%和112.95%。
“我们组织各地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租赁住房需求,摸清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底数,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5个城市作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黄清说,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户型以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要求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
为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我省要求各地政府在土地、税费、金融方面提供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各地通过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产业园区利用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用地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和筹集房源。比如,常州市兰陵·集青年人才公寓原为海关大厦,2017年10月海关综合服务中心撤离后,处于闲置状态。常州去年将该大厦开工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用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问题。南京市江宁区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多种类型主体共同建设、筹集房源,加快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保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今年以来,江宁区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个,共2662套、16.2万平方米。
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钱从哪里来?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下达12.92亿元、2.24亿元和1.57亿元。黄清说,我省积极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推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享受增值税、房产税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时,我省要求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参照“经济环保、功能适用、安全耐久”的原则进行装修,确保水、电、气、通信等设施齐全,注重提升居住品质,高标准配置公共空间,为新市民、青年人打造“舒适家居”体验。(白雪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