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人才引进、居住落户、稳定就业、投资创业落户等方面拓宽渠道,为在青岛有稳定居住生活意愿的居民提供更多落户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到,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这是近3年来青岛又一次大幅调整落户政策,与2021年版户籍政策相比,区域门槛、年龄门槛等基本都取消了,租房就能在青岛落户,且没有租房周期限制。根据青岛政务网信息,截至2022年末,青岛市常住人口为1034.21万人。
人才落户学历放宽到中专
《通知》主要内容包含进一步扩大人才落户范围、持续放宽居住落户政策、拓宽亲属投靠落户渠道、加大稳定就业落户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创业落户、完善服务保障六部分内容,其中在人才落户方面,取消年龄和社保限制,吸引人才来青扎根创业。
学历人才,从2021年版的“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简单来说,降到了中专学历。其次是年龄,上一版户籍政策中,对落户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学历人才和技能人才尚有年龄要求,比如要求本科学历人员要在45周岁以下。新的政策将各种学历和技能人才的年龄限制全部取消。
技能人才,由2021年版的“初级工以上技术人才”放宽至“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人才”,取消社保缴纳限制。
扩大可落户房屋类型范围
居住落户方面,扩大可落户房屋类型范围,由居住性质的产权房屋放宽至合法产权房屋。合法产权房屋包括已办理产权权属的房屋和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商住、商用等类型的房屋,此次都在扩大范围中,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者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此外,扩大稳定居住落户范围,稳定居住落户由城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扩大至全市范围,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这意味着只要在青岛租房,就能落到城镇社区集体户。若是学历达不到要求,凭借这一条也能落户。
未成年人可投靠祖父母落户
亲属投靠落户方面,进一步放宽被投靠亲属户籍登记类别范围。被投靠人户籍登记在城镇合法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以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投靠其监护人落户。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在城镇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稳定就业落户方面,取消中心城区限制,可落户范围扩大至全市。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无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的,在就业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投资创业落户方面,新增鼓励服务保障投资创业落户。在青岛市依法登记的商事主体,其负责人或所属员工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单位集体户或者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