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中的民航航班陆空通话受到不明无线电干扰,来源竟是居民楼顶私自架设的无线电设备。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刘某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西青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侦查发现,2022年3月至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天津市多个小区楼顶先后架设多台无线电设备,并使用该设备发射的频率用于宣传销售药品,持续时间均超过20分钟,已构成严重无线电干扰,对飞行、管制指挥、运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经相关部门检测认定,上述无线电设备均属于未经批准设置的“黑广播”。
西青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私设“黑广播”,擅自使用电台频率,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其行为构成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
经审理,西青区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