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少了 消防提醒:充电不合规会被处罚

广西新闻|来源:南国早报2023-12-28 09:13:00|网络编辑:李惠惠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200万辆,南宁市就超过430万辆。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电驴”大军,广西消防部门是如何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的?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

走访:“进楼入户”的乱象少了

近日,记者走访南宁多个高层住宅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进楼”的情况少了,但并未杜绝。

12月12日,在西乡塘区大天下小区,记者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在集中停车点,物管还在电梯门口张贴了“禁止电瓶车上楼”的警示标语。记者随机选择楼层查看,未发现有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充电的现象。

小区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小区增设了集中停放点、充电桩,并在电梯内部安装了座椅之后,住户推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充电的乱象基本没有了。

类似的改变也出现在竹江景苑、昌泰清华园、广西一建衡东苑等多个小区。竹江景苑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张芳介绍,该公司在完善充电设施的基础上,还在电梯内安装了警报系统,同时采取了加强监控、加大保安巡逻力度等措施。

记者发现,大多数居民对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楼入户的规定都有所了解,但南宁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并未绝迹。

在城中村,电动车进楼入厅的情况则较常见。记者在麻村、长堽村、建政南路一带看到,多栋居民楼的一楼门厅停放了电动自行车,有的充电设施安装在楼梯旁,未设置防火分隔,未安装火灾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也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在门口或走道上,拉“飞线”充电。

案例:电动车起火多在充电时

电动车“进楼入户”、携带电池入室充电,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以下这些案例教训深刻。

2022年7月14日,南宁一小区居民楼一楼一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自燃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1人重伤。事后,车主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物业服务公司被消防部门罚款4万元。

2023年12月5日晚,北京丰台一小区居民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所幸消防员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肇事男子最终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统计数据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电动车停放在门厅、过道等地方,堵塞了疏散、逃生通道。

管理:如此停放要受罚

记者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近年来,政府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或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条例和办法,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进行规范。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或充电;不能进电梯;不能乱拉电线充电。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刘捷介绍,在相关办法下,南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将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点建设纳入了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推进“五个一(指设置一套智能充电装置、配置一套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器、配备一套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一个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栏)”标准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此外,南宁经常性开展摸排和宣教工作,广泛组织网格员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基层末端管理。

目前,南宁绝大部分的小区都拥有了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现象明显改善,相关火灾事故也大幅下降。

刘捷表示,经营性自建房如何停放电动自行车是个难点。因历史原因,南宁城中村道路狭窄,房屋密集,大多数居民都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充电,充电点与屋内其他区域设置防火分隔难,要求居民在其他地方建设集中停放充电点也不实际。尽管配备“五个一”,但若防火分隔未做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问题,可以向小区物管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记者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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