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首个工作日,上海市举行全市城市更新推进大会,以城市更新为牵引、为突破,激发新活力、展现新气象,加快推动全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上,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指出,城市总规明确了城市的定位、功能和布局,是城市发展大格局、大思路的集中体现。要把城市更新放在实现城市总规的大目标下思考,围绕“五个中心”核心功能,加强统筹规划、补齐短板弱项,促进空间布局优化,改善职住平衡,提升城市品质。要算好总量账、结构账,依据规划严格控制建设体量和节奏;深化产城融合,降低通勤成本,提高宜居宜业程度。
陈吉宁表示,要着眼推进中央部署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加强更新任务统筹,在制定更新计划时同步考虑“三大工程”建设需要,在实施更新时同步落实“三大工程”建设相关要求。
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
通知指出,自1月3日起,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刘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