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车辆超限超载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据了解,2023年广西首次明确全区统一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认定标准,建立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布、备案和动态调整制度;累计建成279个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完成治超联网系统平台自治区、市、县三级应用部署;深入实施“一超四罚”及信用惩戒;持续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全区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违法超限率始终控制在0.5%以内。
根据《方案》,到2024年底,有效压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科技治超,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遏制车货总重80吨以上、超限超载6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2025年底,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规划全面实现,全面实施信用治超,推动出台治超地方性法规,有效遏制车货总重60吨以上、超限超载2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41%以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率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谭雪飞 张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