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出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方春明、张晓钦、何文浩、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参加分组审议。
代表们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中心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履职尽责;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提质增效。报告讲大局、有格局,见担当、显情怀,是一份用心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心聚力奋进新征程的好报告。
刘强代表:“报告充分突出了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大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力度,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热情和履职积极性。”
在肯定报告的同时,代表们就加强地方立法指导、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强化人大代表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对完善报告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李楚代表:“在五年立法规划里,已经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进去了,我在这里建议,还是把它提到今年来修订立法。”
当天,代表们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条例(草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有效推动广西的绿色发展。
罗丽岩代表:“我最关注条例里的‘生态旅游’,条例的出台可以大大地满足游客对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特色文化等方面的需求,还(可以)提升旅游服务的品质。”
姜曙霞代表:“我建议,对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利用生物刺激素跟品种相结合进行对比,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是否逐步降低。这个也是跟《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息息相关的。”
(记者:董杰、陶启堂、徐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