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春明副主任受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