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6.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列入自治区主题教育“为民解忧办实事”方案,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经初步核算,截至2023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6.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25%年度目标任务,28条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记者 黎兆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