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实施的《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有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是一部将立法视角对准“一条江、一片区”的小切口立法条例,仅24条,不分章节,针对邕江滨水区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做出整体制度设计,《条例》明确了邕江滨水区域的纵向范围为“自邕江上游老口航运枢纽至下游邕宁水利枢纽”,横向范围为“以邕江常水位为起始线,向水域、陆域适当延伸的沿江区域”。此后,邕江的滨水区域将正式拥有自己的专属保障。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条例》围绕提升市民游客可达、可赏、可游体验,建设四季皆可游、昼夜都精彩的邕江滨水区域。对完善邕江滨水区交通、景观、公共服务等各类设施,打造共享开放、净水、清水的智慧公共空间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条例》对保障邕江滨水区域保护,推进邕江滨水区域开放共享等重点内容均做出了规定。
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沈星:“《条例》紧密结合南宁实际和滨水区域特点,着力于保障邕江滨水区域可持续发展,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其法律效力、邕江滨水区域建设活动、邕江滨水区域公共空间等方面做出规定,在提升群众参与感、获得感、满足感上下功夫。”(记者 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