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向社会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了2023年南宁住房公积金运行等情况。报告显示,2023年南宁住房公积金采取租购并举等举措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聚合惠民政策突出保障作用
《报告》称,2023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多项政策,在细化原有政策、夯实既有基础的同时,聚合惠民政策、突出保障作用。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生育二孩、生育三孩的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9万笔100.86亿元(包含发放商转公贷款1.08万笔59.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01%、37.45%。
区直分中心方面,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34.67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35.82%、27.80%。
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对于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按已备案的租金价格计算可提取额度,实现了租赁已备案住房和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零材料”线上办理。开展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试点工作。2023年共34.36万人次办理租房提取,提取金额118294.33万元。
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方面。2023年5月1日起,夫妻双方均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支持中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
记者了解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49%,租赁住房占10.9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6%,等等。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 0.86%。
区直分中心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43%,租赁住房占4.1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0.10%,等等。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28%,高收入占7.72%。
数据显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截至2023年末,缴存总额1169.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4%。区直分中心,截至2023年末,缴存总额761.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3%;缴存余额236.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90%。2023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8.2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8.17亿元,比上年增长26.58%。区直分中心为14.0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24.29%。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