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管力度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日报2024-04-10 10:10:28|网络编辑:杨琪玉

4月9日,记者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获悉,目前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5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违规改装蓄电池等关键组件以及相关原因造成的火灾,已经成为威胁消防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七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进行再强调。

《通知》指出,各地要督促推动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和规定,从源头上防止篡改。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出厂检验等出厂前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深入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加大对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在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调查工作“一案双查”,不仅查事故原因和直接责任,还要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生产、销售、维修等全链条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标准的宣贯,提高群众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危害性的认识;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在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快递、外卖企业等重点行业,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和人员安全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记者 蒋予昕 通讯员 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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