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930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了解到,202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共八章四十六条。就总则、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照护和康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和明确。
主要亮点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明确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机制,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三是规范精神障碍诊疗活动。
四是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与管理。
五是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
六是多措并举提升我区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条例》的颁布,将有力促进我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有序发展,为实现平安广西、健康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木易 部分来源:广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