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能不能给家人用?如何办理“家庭共济”?近日国家医保局针对这类问题进行了回答。参加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但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且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因为“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国家医保局回应“家庭共济”问题的内容,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部分内容还成为民众热议的焦点。比如,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这就意味着,错误使用“家庭共济”不是小事,这也引发了一些人的警觉。
对医保政策有所了解的人,很容易掌握这些内容。然而,“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类说法虽然通俗易懂,但不同的人理解能力也不同,不排除有人很难理解,尤其对于医保卡和医保卡账户的区别,对于“家庭共济”和必备条件,甚至对于可以“共济”的家人范围等,都难以分清。
尤其是,享受“家庭共济”政策,有时对错之间仅相差毫厘,稍不小心就会违规。比如,居民医保参保者可以使用家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自己付费开药,但倘若享受家人在门诊开药的报销政策,就涉嫌违规。再如,妻子使用丈夫的个人账户开药被允许,妻子也可用自己的个人账户为其父母开药,但假如妻子使用丈夫的个人账户开药、却将药给妻子的父母使用,由于岳父母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范畴,这样操作同样违规。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不仅享受政策容易越界,而且监督也比较困难。
值得思考的是,个人或许有糊涂的时候,但医疗机构和药店对于医保政策很熟悉,他们有时明知患者错误享受政策而不加阻止,甚至反而为其提供方便或诱使其做手脚,这样的“帮凶”,理应承担连带责任甚至主要责任,从而发挥出责任共担的护栏作用。
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已得到普及,医保智能审核也成为重要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技术发现异常用药现象,比如从未患心脑血管疾病的年轻职工,却以自己的名义大量开出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品并享受门诊报销政策,智能工具就极易发现。筑牢这样的信息技术护栏,才能处理好“家庭共济”产生的海量信息,从而大幅提升监管的效率。
“家庭共济”是新增的惠民举措,目前与“家庭共济”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少见。对于故意钻“家庭共济”空子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对于无心之错,除了要依法追究之外,更要注重防范。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均有必要增加几道护栏,确保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既能够顺畅地惠及家庭,又不被错误地利用。(唐传艳)